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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年3月,农业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进行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1月,师宗县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并于20xx年5月被省农业厅批准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县。在四年多的时间里,师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00起,受理177起,其中仲裁14起,调解处理163起。仲裁工作的开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不少经验。
二、师宗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类型。从几年的仲裁实践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流转纠纷;侵害妇女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补偿费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几种形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类型:
1、先弃后取,引发纠纷。一些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后,没有使用土地,造成土地荒芜,其他人趁机利用,进行种植;或未明确责、权、利关系,交给他人使用。现在承包人以土地经营权是自己所有为由,要求取回土地,与种植人发生纠纷。全县共接待此类案件102件,占总案件数的51%。主要发生在丹凤、高良、五龙、彩云等人均占有耕地较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
2、土地流转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33件,占16.5%。
3、出嫁女为争得土地与其娘家发生纠纷。此类案件共16件,占8%。
4、原“农转非”户要求返还其原承包地。此类案件11件,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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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 升级VIP 且大多案情复杂,解决起来也非常的棘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不仅办案人员无津贴可言,连日常办案经费都无法保障。
(三)司法接轨不畅。虽然我县审结的大部分案件都已经自动履行,但由于我国相关立法的滞后,在诉前证据、财产保全和裁决结果的强制执行等司法强制措施方面,还未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支持。此外,对有些土地承包的法规和政策,法院和我们的认识差距较大。
(四)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都有不同的变化,对仲裁员的业务要求极高。虽然仲裁员基本上都是选择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懂一定政策和法律知识的人来担任,但是同样面临着加强培训、尽快熟悉业务的问题。
(五)不规范的村规民约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也还有一定的势力。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建议加快相关立法,建立符合“三农”特点的仲裁规范,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提供所需的法律依据。
(二)建议加大仲裁宣传,统一思想,与司法部门加强沟通,为仲裁工作的长期开展奠定基础。
(三)将仲裁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农业产业化推进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劳务产业的不断发展。土地流转面积将会逐渐增大,由此引发的土地纠纷将呈上升趋势,为使仲裁这一解决土地纠纷的良好方式坚持做下去,建议政府将仲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培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是政策性、法律性、时效性、程序化、制度化很强的一项工作,现时仲裁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人员素质问题。建议组织仲裁员参加了省、市相关培训,通过学习,提高了仲裁委员会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效率以及办案质量。